民间借贷中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满足条件:
已替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且无过错;
债务人因保证人的清偿而免责。
行使追偿权的程序:
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诉讼。
诉讼时要准备好还款凭证等证明承担责任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追偿范围:
一般涵盖已承担的金额、利息及合理费用,胜诉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小杜向小洪借款,小关为该借款提供保证。借款到期后,小杜未按时还款,小洪要求小关承担保证责任。小关无过错地替小杜偿还了借款本息。之后小关找小杜协商,要求其偿还自己承担的债务金额,但小杜以各种理由拒绝。
案情分析:
小关行使追偿权符合法定条件。小关已向债权人小洪承担保证责任,且承担责任无过错,同时小杜因小关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所以小关具备行使追偿权的条件。
小关在与小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讼时,小关需准备好如还款凭证、小洪出具的收据等能证明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若法院判决小关胜诉,小关可依据生效判决要求小杜履行义务;若小杜不履行,小关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追偿范围包括小关已承担的保证责任金额、利息及实现追偿权的合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