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作为项目负责人欠款,不知情的妻子要承担吗?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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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作为项目负责人欠款,不知情的妻子要承担吗?
男方身为项目负责人所背负的债务,是否会牵连女方,需结合实际情形深入探究。
要是这笔负债源于男方负责的项目,且资金用于提升家庭生活品质,或者投入家庭小型商业经营,即便女方对此毫不知情,也需承担一定还款责任。在此状况下,男方所欠款项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女方心里满是不满与无奈,可鉴于欠条上有自己的名字,就必须如实履行还款义务。
但倘若这笔债务与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以及家庭小型商业活动毫无关系,纯粹是男方个人行为所致,那女方就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完全能够理直气壮地表明该债务与己无关。在这种情形中,男方所欠款项纯粹是其个人行为引发,女方无需为此负责。
相关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